1. 任何合法的网站经申请取得阳光商旅网网站合作代理的经营者定义为网站合作代理联盟商; 2. 申请“网站合作代理商”须交纳加盟保证金10000元,年使用费2000元; 3. “网站合作代理商” 限于网站经营者通过阳光商旅网提供给网站合作代理商的网站内容嵌套或链 接代码查询和预定各类航旅产品(机票、酒店、旅游线路、租车、签证、商户等); 4. 阳光商旅网“网站合作分销商”可通过网站查询自己的业绩(合作网站发展的会员数量、会员成交 的航旅产品交易明细、网站合作者应得佣金的明细),并能够修改个人信息资料,同时可做到佣金 实时到帐(需开通网银实时代收款业务)。
1. 网站合作商通过发展普通会员在其合作站点在线预定航旅产品可获平均10元/单人次以上的佣金;